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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关于印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早锻炼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2017-03-20 19:17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早锻炼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各二级机构: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早锻炼实施方案(暂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早锻炼实施方案(暂行)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2017年3月14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14日印发

 

附件: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早锻炼实施方案(暂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2〕53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大力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落实学生早锻炼及课外活动等相关的组织与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强化我校早锻炼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早锻炼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明辉 黄 胜

副组长:周 琨 陈世军 夏 飞 罗 玲 梁传诚

何 捷 吴进友 袁 媛

成 员: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学办主任及全体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周 琨

副主任:张新奇、刘祝仪

成 员:由学生处、体育学院、团委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二、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

1、教务处负责审核学生实习、外出写生等的具体日期安排,会同相关部门审批免于早锻炼学生的申请。

2、学生处负责方案的制定,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早锻炼活动,负责各二级学院值班教师考勤,与校团委共同成立学生早锻炼督查小组,每周一、三、五对学生早锻炼情况进行督察。

3、校团委每周二、四对学生早锻炼情况进行督查,每周五下午将督查情况送学生处。

4、宣传部负责音响、起床音乐、运动员进行曲、广播体操音乐的播放及有关早锻炼的宣传工作。

5、后勤中心负责场地卫生、灯光、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6、保卫处负责早锻炼活动场地安全隐患的排除等安全保卫工作。

7、体育学院负责早锻炼活动安排及锻炼指导,负责将学生早锻炼成绩纳入公共体育课成绩,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校早锻炼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8、各二级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或党政办、团学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学生早锻炼管理小组,根据学校意见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实施办法,安排值班老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早锻炼,负责学生考勤管理,负责学生早锻炼成绩的评定。实施方案和值班表报学生处备案,学生考勤每周五下午4时前报送学生处,每学期早锻炼成绩于17周分别报学生处办公室和体育学院体育与健康教学部。

三、早锻炼的组织与保障

1、医疗保障:校医院在每天早锻炼时间内安排1 名医务人员值班。

2、领导小组监察:由领导小组安排成员定期检查早锻炼情况。

3、锻炼指导:由体育学院每天安排1名教师和10名学生带操并指导学生锻炼。

4、经费保障: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每次按副高工作量计2个课时支付指导费,学校检查组由校经费支付,各二级学院检查组由学院经费支付。

四、早锻炼内容

1、大学一级年每周一、三、五集中整队做早操,大学二年每周二、四集中整队做早操。大学一年级每周二、四,大学二级每周一、三、五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开展其它积极有效的健身活动。

2、大学三、四年级以跑步、打球、武术等其他体育活动进行早锻炼。

五、时间按排

1、早锻炼活动时间: 6:30—7:30(1-17周),每天不少于半小时。

2、广播播放时间:

(1)夏秋季:6:30—7:00中央播放中央广播电台新闻,7:00—7:10播放运动员进行曲, 7:10—7:20播放广播体操口令音乐(两遍)。

(1)冬春季:6:30—7:00中央播放中央广播电台新闻,7:00—7:10播放贵州广播电台新闻, 7:10—7:20播放运动员进行曲,7:20—7:30播放广播体操口令音乐(两遍)。

六、早锻炼活动场地安排

(1)橡胶田径场:文学与传媒学院、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历史与民族学院、美术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2)硅PU篮球场:体育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院。

七、早锻炼成绩考核与奖励

1、早锻炼成绩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每学期全勤者,早锻炼成绩为优秀;每学期无故缺勤累计不超过3次者,早锻炼成绩为合格;每学期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次或因病、事假缺勤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30%者,早锻炼成绩为不合格。

3、学生早锻炼成绩纳入“学生德、智、体、能素质综合测评”体育素质测评成绩,早锻炼成绩优秀的学生在综合测评体育素质成绩上加8分;早锻炼成绩合格的学生在综合测评体育素质成绩上加5分。

4、期末结束,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早锻炼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按照班级数的15%报送“早锻炼先进班级”到学生处,予以表彰、奖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评选“早锻炼先进个人”,评选比例为2%,学院予以表彰、奖励,并报学生处备案。

5、早锻炼成绩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类评优、评奖、评助。

6、伤、病、残学生需经校医院、教务处和管理办公室认定方可申请免出早锻炼。

7、各二级学院每周报送学生出勤率如和学生督查小组检查结果误差率超过5%,将在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学生管理中予以扣分,一次0.5分。

八、说明

1、早锻炼的出勤次数指本年度(本学期内)规定出勤次数减去因雨、雪、运动会、法定假期及学校临时规定的不需要锻炼的次数。

2、病假应出据校医院开具的并经辅导员或院领导签字的证明。

3、事假应出据辅导员签字的请假条。

4、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锻炼考核者,需报经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5、考核过程及成绩公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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