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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规范佩戴校徽的通知
2017-01-12 14:01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办公室关于规范佩戴校徽的通知

各院系、部门:

校徽是大学形象的标志和大学灵魂的表征,也是全校师生身份的重要识别标志,对学校良好校风与学风的创建具有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全校教职工统一佩戴校徽,给全校学生树立良好形象,展现师院“崇德博学、敬业创新”的校训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17年1月7日起,全体教职工一律佩戴校徽出入校园;

2、校徽是学校的象征和标志,请端正佩戴在左胸前;

3、出席或参加校外学术活动、文艺演出等公共活动时应佩戴校徽;

4、全体教职工要爱护校徽、妥善保管,不得将校徽赠送或转借他人。如有遗失者,应及时向各所属单位登记,统一报相关部门进行补办。

5、各二级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所属人员自觉佩戴校徽,切实提高全体教职工对佩戴校徽重要性的认识。

特此通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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