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移交2016年度档案材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机构:
为规范我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使档案为学校发展和教职工服务,实现档案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档案移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移交的范围
(一)综合文件材料
1.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2.财务预算表、决算报表
3.本单位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4.党委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议记录
(二)人事政工文件材料
1.党支部大会记录、支委会议记录
2.职工名册、党员名册、工资册
3.专项活动方案、总结
4.党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5.扶贫工作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三)业务文件材料
1.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业务文件材料
2.调研文件材料
3.业务统计材料
二、档案移交时间和地点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于5月25日前将本部(院)的档案移交到行政办公楼四楼校党政办档案科。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档案移交清单》,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2.所有移交的档案材料盖公章,留存电子版。
附件: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院(部门)2016年档案移交清单
(联系人:陈兴燕 联系电话:13985064132)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印发
共印46份(其中电子公文43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