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审查学校各类合同、协议,保障学校合法权益。
2.参与学校涉及的诉讼、行政复议、仲裁等各类法律事务。
3.负责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书。
4.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根据相关要求,配合学校其他部完成依法治校的相关工作。
6.配合校内其他部门规范法规事务流程,负责法规事务归档整理工作。
7.完成学校领导和学校办公室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法规科科长工作职责
1.负责法规科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聘请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并管理其工作。
3.协调法律顾问为学校各二级机构对外签订合同协议提供审核与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4.按要求配合学校各二级机构办理相关法律事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1.为学校的重大决策、管理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2.代理学校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3.指导和协助学校各单位的法治工作。
4.学校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